lfc555 寫::)
上午機房施工 遇到熟識的甲級電匠
他表示 配電原則 就是端子對端子銜接
不會有 使用膠帶銜接 電工法規 都是這樣寫
lfc555 兄,
感謝您大力幫忙。在下在另一串電腦訊源的場子表錯了情,浪費了生命,
忽略了自己的 "正事"。
1. 我老婆有去問某水電行的甲級電工,(口述狀況,沒帶照片)
該電工是說這樣接是 "沒有不行",
假如他去的話,會依工法接過,然後.......我老婆是搞不懂。
不過有一方法就是,
向該水電行買太陽能熱水器,該甲級電工答應幫忙一併處理。
2. 找到的底下的條文:
屋內線路裝置規則
【公布日期】98.08.14 【公布機關】經濟部
http://www.6law.idv.tw/6law/law3/%E5%B1 ... %89%87.htm其中第十五條 ......
在下看不懂啊~救命!第15條
導線之連接及處理應符合左列規定:
一、導線應儘量避免連接。
二、連接導體時,應將導體表面處理乾淨後始可連接,連接處之溫升,應低於導體容許之最高溫度。
三、導線互為連接時,宜採用銅套管壓接或壓力接頭連接。(如圖一五-一)
四、導體之連接如不使用壓接時,按左列方式連接之,該連接部分應加焊錫。